業主楊先生對物業收取如此高的停車費很是不解 華商報記者 張莉 攝
  華商報訊(記者 張莉 實習生朱其麟)西安市民楊先生弄不明白,在自家小區里停了一天車,昨日上午準備把車開走時,被物業告知要交64元的停車費。楊先生不解,這樣的收費是怎樣算出來的,是否有收費依據?
  業主:64元停車費 高得離譜
  楊先生居住在豐慶路西雅圖翡翠城小區,因小區停車位緊張,經常找不到停車位,楊先生平時把車停放在小區對面一單位門口,停一晚上交10元。1月3日中午11時許,為方便取些東西,他把車停在了小區裡面的露天車位上。
  昨日上午9時許,他準備把車開走時,被物業告知需要交64元的停車費,楊先生很吃驚,覺得停車費高得離譜。
  為此,小區物業解釋稱,為了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停車,對外來車輛收費較高,如果核實是業主的車,可以減少。不過,楊先生還是有疑問,物業到底是按什麼收費標準收的?昨日中午11時,楊先生拿出13張交費票據,均為每張5元的陝西省西安市通用定額發票,上面蓋著西安麗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章子。楊先生說,收費系統顯示他停了22小時31分鐘,自動計費為64元,他認為,不管收多少錢也得合理,這麼高的收費讓人無法承受。
  物業:他是業主 應交24元
  在該小區物業辦公室,一位姓張的經理說,小區里有兩種停車位,一種是固定停車位,一種是臨時停車位,小區有800多戶業主,車位一共170多個,固定車位147個,臨時車位20多個,停車位很緊張。
  對於楊先生的投訴,張經理說,他們於去年9月接管這個小區時,小區里還有一些隔壁小區的外來車輛在這裡停車,業主意見很大,為控制外來車輛,小區對外來車輛停放的收費標準是半小時內免費,不超過3小時4元,停放超3小時以上每小時3元。近一段時間以來,他們在摸底,哪些車輛是業主的。楊先生是業主,他們已經商量給楊先生按業主的收費標準計算,對業主的收費標準是半小時內免費,不超過3小時4元,停放超3小時以上每小時1元。這樣算下來,楊先生應交停車費24元。
  物價局:業主臨時停車,小區按計時收費不合理
  昨日下午,西安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稱,如果小區物業為控制外來車輛停放,可以不讓外來車輛進入,如果許可進入停車,就應該執行統一的收費標準。
  據介紹,2012年,陝西省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修訂了《陝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從2013年開始實行。根據《辦法》規定,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停放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所有車輛,不收取停車費。小區露天停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且車位不足的,需要停放車輛的業主就需要租賃停車位,租賃費協商確定,用於彌補物業費不足。由於各小區規模不一、停車位配比情況不同等,租賃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而且對產權屬業主共有的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和利用人防工程設施建設的車位、車庫及建造的機械車位可以租賃,但不得實行車位買斷。小區對臨時出入的車輛只能按次收取停車費,不得計時收費。按次計費不分晝夜,連續停車每8小時為一次。
  西安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說,西雅圖翡翠城小區對業主臨時停車計時收費不合理,不應該產生那麼高的費用。他們已受理了楊先生的投訴,並將進行調查。
  (原標題:自家小區停車一天被收64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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