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 李瀟雪
1月8日,事發餐飲連鎖總部設備宿舍已人去樓空。
  華西都市報:小雨(化名)做了母親,但這個17歲的女生卻沒有初為人母的喜悅,在宿舍里產子的她一度隱瞞室友,稱自己只是來例假了。隨後室友在室內的旅行箱里發現了一個身二手製冰機上還有臍帶的男嬰,但已不幸死去。目前,小雨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刑事拘留。
  17歲女生小雨(化名)也許從來沒想過,她的孩子會以這樣的方式匆匆來到人世,然後又匆匆地離開。沒整合負債有新生的喜悅,沒有白衣天使的呵護,更沒有親人的懷抱和笑臉,孩子的雙眼也許還未曾睜開打量一眼這個世界,便只能永遠地合上。
  1月6日,小雨在宿舍內生下一名男嬰。醫護人員趕到後發現,孩子已經死亡,且死亡票貼原因疑似存在人為因素。目前,成都金牛警方已正式介入調查。
  室友報警

  緊急招來救護車 病鼎曜製冰機人謊稱來例假
  1月6日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期,星輝東路某居民小區,一輛救護車呼嘯而至,讓正在趕路的居民停下了腳步。
  呼叫救護車的是住在該小區居民樓9樓的租戶。“她們是一個化妝培訓學校的學生,學校在這裡租了房子當學生宿舍。”小區保安回憶說,120趕到後,才曉得是有女學生出了事。
  “室友說她來例假了,情況很嚴重。”據當時趕到現場的一位醫護人員說,病人叫小雨,躺在床上的她當時已經休克。而她的身下有大片的血跡,“她的室友說,小雨清醒的時候說來例假了,輸點葡萄糖就行。”
  接到病人後,在回醫院的路上,醫生對小雨因為月經而“休克”的說法產生了疑問。
  再次求救

  救護車回到現場 旅行箱發現死嬰
  就在醫生準備對小雨做進一步檢查的時候,醫院再一次接到了小雨同學的求救電話,而這一次,又要去救誰?再一次撥打120急救電話的小雨同學,只是簡單地告訴醫護人員:這次需要救助的是個嬰兒。醫護人員回到小雨的宿舍後,讓現場人員吃驚的是,在一個旅行箱里躺著一個嬰兒!
  經過初步檢查,箱子里是個男嬰,身上還有臍帶,但已沒有了呼吸。通過小雨同學的描述和房間里大量的血跡,加之嬰兒脖子上疑似橡皮筋的異物,醫護人員猜測:小雨並不是因為來例假才大出血導致休克的。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醫生當即報警。在隨後對小雨的檢查中,醫生髮現她有剛生產的痕跡。
  昨日上午,記者趕到醫院時,小雨剛出院離開。據病房護士回憶,就醫時小雨的父母全程陪同,對陌生人提防性很強。“我們換藥打針,他們都很排斥。”而觀察小雨的情緒,一直很低落,不主動說話。
  記者走訪

  宿舍室友全搬 走警方已介入調查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小雨之前居住的宿舍,但是無人應門。小區保安說,“出事後,那個寢室的人都搬走了,不知道去哪裡了。”
  據瞭解,小雨所在的培訓學校在該小區租了數個房間作為學生宿舍。記者根據知情人的指引來到另一間學生宿舍,門上貼著一張欠費催繳通知單,上面寫著所欠金額為1088.40元,多次敲門後也無人應答。
  隨後,記者來到小雨此前上學的培訓學校瞭解核實情況,一位30歲左右、自稱學校負責人的女士明確表示:“沒有這個人,沒有這件事。”
  另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小雨來學校一個多月了,但孕狀並不明顯,沒想到會出這種事。
  記者昨日就此事向金牛警方求證和核實,警方表示,目前已正式介入調查此事,但拒絕透露進一步的情況。
  記者通過其他渠道得知,小雨因涉嫌故意殺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律師說法

  如傷害孩子導致其死亡 監護人將涉嫌故意殺人
  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軍說,小雨可能會面臨法律追責。他說,新生兒的監護人對孩子有照顧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有能力但不履責,導致新生兒死亡,那麼監護人將承擔法律責任,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如果對孩子非但不予以照顧,反而做出傷害和有損孩子生命權益並導致孩子死亡的行為,那麼監護人則涉嫌故意殺人罪。
  “按照刑法,視情節輕重,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陳軍說,“但是,如果監護人當時並不具備照顧孩子的能力而最後孩子死亡,我覺得監護人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立即評

  社會之失,更是個體之惡
  華西都市報評論員 蔣璟璟
  不幸者小雨,為惡者小雨。年僅17歲的少女,一面承受著意外懷孕、忽然產子的痛苦,另一面卻不惜扼殺“小生命”求得解脫。理智盡失、近乎瘋狂,公眾又該怎樣理解,這樣一種錯愕故事?
  既已事發,再來呼籲女生自護自愛,為時已晚。但我們確實仍要重申,以科學理性之態度,抱持最大程度審慎對待“性”,實乃女生規避痛苦的最佳路徑。個體應對自己負責,惟其如此,才可避免在突如其來的“後果”面前驚慌失措。
  一個健全的社會,理應具備有效教化的能力。這意味著,那些少男少女們,本不該是這般幼稚、這般衝動的做派。而今,一再曝出的未婚少女產子、殺子事件,無疑印證了社會教化的某種失敗:那些底線的規範,那些必要的知識,並未充分傳遞給急需的群體。
  當然,縱使社會有種種過錯,行凶者的罪與罰,總歸是不容詭辯的。動輒殺念心生,甚至付諸行動,顯然錯得離譜、殘忍得可怕。我們可以將之表述為無知無畏,又何嘗不可以將之視作沉淪到極點呢?一起悲劇之後,社會之失固然要反思,然而始作俑者的原罪,或許是更刺眼的存在。
  專家觀點

  身體成熟提前 心理和社會卻沒準備好
  對於類似小雨的遭遇和國內多地之前發生的未婚少女產子、殺子事件,四川教育學院心理學教授李小融說,並不能單純責怪小雨。
  李小融說,現在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孩子的身體成熟普遍提前。“身體成熟了,並不意味著做好了當父母的準備。年輕娃兒耍朋友可以,但讓他們當爸媽,肯定不行。”即使本人做好準備,在社會大背景下,學校、父母也不允許,“他們只有責怪,甚至處罰。”
  “為人父母,怎麼忍心親手結束孩子的生命?”李小融說,“懷孕、生子的過程中,她們也會驚恐,不知所措,走投無路下最後採取如此極端的手段。”當然,這肯定也和每個人的性格和所遭遇的個案有關。
  如何減少甚至杜絕悲劇的發生?李小融分析說,社會要有寬容的態度,除了必要的性教育之外,在平時要註意引導孩子與異性接觸,在陽光下進行。
  新聞鏈接

  多地曾發生類似悲劇
  去年1月20日,上海市閔行區一名22歲的女孩在生產後,因為心裡害怕,又沒能力撫養孩子,而且害怕家人知道自己未婚先孕,所以掐死孩子並將其放置於衛生間淋浴房門外。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對其提起公訴。
  據中新網去年10月報道,17歲的四川南充姑娘小梅意外懷孕生子後,將孩子扔出窗外致死。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
  華西都市報記者 許冬琳 熊浩然攝影楊濤
(原標題:17歲女生宿舍產子 旅行箱里發現死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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